周仁来教授课题组日常行为规范补充规定(20130530)
课题组以往已经出台了一些有关日常管理工作的规定,近两年来在运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不在规定或计划时间内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虽经数次提醒,也拿出不充分的理由,依然不能按时完成;在课题组的实验任务中私自夹带与课题组外人员的“私活”;在日常工作中未经事先商议,私自从事与研究生的科研工作没有关联的工作(如上课、为公司、企业等等组织做事);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经告知,把一些社会组织的活动作为主要工作内容,把研究工作放在次要位置;未经商讨擅自以导师或课题组名义与个体或群体进行不适当的接触;事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经常擅离岗位,不在实验室;未经同意擅自将课题组的实验数据、研究规划、各种论文等发给其他人等等。以往规定中很少规定具体的对不遵守课题组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惩戒措施,这里补充如下,以往规定若与此规定相冲突,按照此规定执行;此规定中没有要求的,参照以往规定执行。惩戒等级(由低到高):对于违反课题组规定的行为的惩戒规定,高级别包含低级别的内容:级别一:取消课题组发表论文的奖励规定(1篇至全部);级别二:不资助论文发表版面费(1篇至全部);不资助参加国际会议的注册费;级别三:不提供实验经费;级别四:取消课题组提供的机位;级别五:劝离课题组;级别六:劝退,肄业。 课题组成员对上述规定如有异议,请在即日起一个星期内提出。若无异议,将在2013年6月10日起开始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成员,将根据规定执行,并在课题组公布
。周仁来教授课题组20130530http://rlrw.bnu.edu.cn/